解析:
假如在此次二审过程中并未得到离婚的判允,这说明了法院很有可能已经认定了这段婚姻关系并未达到完全破裂的地步,或许也可能存在着其他一些需要全面权衡考量的复杂因素在内。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与此同时,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您还需尽力搜集和整理出更多能够充分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对方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赌博成瘾、重婚等严重违反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