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工伤致死的认定时限为60个自然日内。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收到的资料齐全且事实明确、权利义务划分清晰的工伤认定请求,他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关的工伤认定决定。
然而对于情况相对复杂的案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可能会被延长至30个自然日。
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是,在确定这个过程中,如若需要凭借司法机构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结论作为依据的话,在这些结论得到确认之前,工伤认定的工作将会暂时停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