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式展开流程之前,破产管理人需根据法律要求接收并控制破产企业所拥有的财产、印章以及相关的账簿、文件资料等等。随后,他们需要依法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彻底且详细的清点、分类及归档工作。同时,他们还会通过专业的方式对这些资产进行估值,以便后续的处置行为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判断依据。其次,对于那些已经催收无果的对外债权,以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破产管理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在此过程中,他们可能会采取诸如拍卖、变卖等多种形式来实现资产的价值最大化。最后,经过以上所有步骤后,破产管理人将会把清理出来的所有财产按照法定的优先级顺序进行分配,以确保每一位债权人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