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我伤害并不构成犯罪。因为根据刑法学理论,犯罪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威胁,而教唆他人对自身进行伤害,显然与此不符,无法满足犯罪行为对法益侵害的本质特性。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此类行为具有极高的风险性以及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对此类行为予以鼓励或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