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雇主有权基于其生产与营业需求,在与其员工代表以及每位员工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之后,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然而,在此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则:一般来说,每日的延时工作时间不应超出一个小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导致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则需在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且每日的延时工作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小时,但每个月的总延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此外,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诱导员工进行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