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可以。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记载,申请结婚登记时所必备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亲自签署的无婚姻记录表明文件以及必需声明,明确表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并未存在任何直接的血缘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集体户口,缺乏首页也不会对公民的合法身份进行限制或否认,更不会直接干扰到婚姻登记的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