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次参与跑分活动亦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责,唯一例外在于若该当事人的银行账户遭到非法盗用且当事人对此毫然无知。实际上,这种所谓的跑分活动实质上系一种“洗钱”行为,属于洗钱罪的范畴。通常情况下,其违法者将面临被没收所有犯罪所得及其衍生之利益的处罚,同时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款的严厉制裁。倘若情节恶劣,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更为严峻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