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展开对工伤事故所导致伤残程度的鉴定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的便是对工伤的确立,待患者病情基本稳定下来之后,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力能力评估委员会递交相关申述。完整的鉴定流程将会依据工伤员工的器官受损情况、功能受限程度以及其对医疗及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由低至高依次划分为十个级别。劳动力能力评估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团队,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患者具体的受伤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