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内部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进行管辖和处理。当这类犯罪行为发生时,公安机关通常会承担起立案侦查的重任。在此期间,他们将会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来搜集相关证据,以此来确定商品罪的罪行是否成立。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清晰且证据确凿,便会将相关资料移交给检察机关以便对其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