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主要机构听命于各地区的医学会。医学会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将指派专业小组即“专家鉴定组”予以配合工作,他们将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相关规定,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及专业知识,以独立且公正的态度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