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试用期间内受到企业方的解职通知时,补偿金是否会被提供取决于具体情况。假如企业能够准确地证明您未能满足其职位所需之资格或要求而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在此情况下通常不能享有补偿。
然而,若是企业方不能够充分证明这一点,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您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