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严肃对待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于医疗事故中的伤害程度进行等级衡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根据严谨的规定和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可以被划分为四个级别:
第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情况;
第二级医疗事故则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并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现象;
第三级医疗事故则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并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
最后,第四级医疗事故则是指造成患者出现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不良后果的情况。在做最终裁定时,执法者将会全方位考察包括医疗疏忽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所承担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其自身原有的疾病状况之间的关联性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