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全责、主责、次责以及轻微责任。
其中,全责是指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完全是由于医疗过失行为引发;主责则是指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主要是由医疗过失行为引起,而其他因素仅起到次要作用;次责则是指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主要是由其他因素引发,而医疗过失行为只起到次要作用;
至于轻微责任,则是指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绝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引发,而医疗过失行为只起到微乎其微的作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