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产继承纠纷之诉的起诉程序如下所示:首先,所有原告需前往位于房产所在区域的地方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其次,在接受了有关起诉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该地方法院将签发立案通知书,并要求原告缴纳起诉费用以及整理诸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书、原告与其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据文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诉讼所需资料。此后,便需要等待法院下发传票以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之前还会有一轮庭前协调,如果无法达成调节协议,案件将会进入法院正式审理阶段并最终由法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