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撰写民事诉讼状。诉状需详细描述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明确诉讼请求及其法律依据、陈述相关事实以及阐明理由。同时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最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2.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文件。在所有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完整的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文件,正式启动诉讼程序。案件被受理后,人民法院将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该案件按撤诉处理。
3.举证责任。在案件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一段举证期限,要求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向法庭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法庭采纳进行质证。
4.开庭审理。在案件立案之后,人民法院将会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
5.开庭审理流程。开庭审理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其次,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再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接下来是法庭辩论环节,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最后,由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如果有调解意愿,法庭将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宣布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