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选购二手房产时,通常需支付总购房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如果双方都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卖方可将定金如数返还或者用以冲抵购房款;而若仅由买方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导致无法签署正式合同时,其所交付的定金则不予退还;反之,卖家单方面违约无法达成交易条件的情况下,需全额退还定金并给予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