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房屋被重复出售的问题时,作为购买方,您有权要求终止原有的买卖合同关系,同时也能申请取回之前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收益;倘若出现了财产损失的情况,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卖方仅仅是普通市民的话,您仅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向违约者追索购房款及其利息,并且连带要求其赔偿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若以上所有的申诉途径均告失败,那么您就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