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即为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依照协商达成的共识,约定由预售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新建商品房所有权的转让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约定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这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内容合法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
然而,在合同主体资格合格及形式合法这两大要素上,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