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侵犯财产权益的纠纷案件中,对于责任的明确和认定需基于以下多个关键要素进行考量:
首先是侵权行为本身,即该行为是否属于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偷盗、侵夺、毁损等不同形式;
其次考察损害结果的实际情况,看其是否已导致他人的财产权益遭受具体且实质性的损失或者损害;
此外,还需关注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清晰、明显、必然的因果关联性;
最后,也不能忽视对于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或故意责任因素的审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