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物权的确切定义包含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多个方面,因此在实践中涉及到的房屋产权争议也相应地涵盖了这三大类别。物权,顾名思义就是指人们对于某一特定物资所拥有的支配性权利,其作为权利主体享有债权的客体,既可以是有形的动产,也可以是无形的不动产;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作为地产的一种重要形式,房屋恰恰属于我们所提到的不动产,与此同时,以房屋产权为由引发的各类纷争可谓数不胜数,对此,若当事人基于相关权益受到了侵害,完全有权凭借其法律赋予的权力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