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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有质量问题找谁

3.5w浏览 匿名 2024-10-13 陕西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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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 咸阳法务
    咸阳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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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若您在选购过程中察觉到商品存在质量疑问,首先要找到开发商展开沟通,此举基于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确立的契约关联性。对于商品房的生产及销售,开发商具备了核心作用,因此他们必须承担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最终责任。倘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为消费者提供妥善的赔偿方案,或者消费者对改善后的结果感到不尽如人意,那么此消费权益受侵害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机构提出申诉请求,要求协助处理此事并追究责任方的损失补偿。另一种维权方式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组织专家复核判定,或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反映问题。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有权直接选择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公司为其房产进行质检,他们所出具的专业鉴定报告将被作为房产损害索赔的有力依据。
    在所有其他途径行不通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根据现行法律条款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仲裁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依法律程序直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充分尊重法律程序,理智地搜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法庭审理时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
    6 10-13
  • 房产纠纷律师团
    房产纠纷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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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业主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首选的维权路径是联系开发企业。因为在房屋交易中,购房者与开发商这两者都是通过签订正规的合同建立起了明确的权利义务关联。作为商品住宅的生产商及经销商,开发商在众多环节之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此,他们理应对所售商品的质量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感。对于业主的索赔要求,开发商应先按照自身职责,依据已签合同的相关条款,追究责任单位的赔偿事宜。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业主遭遇的问题,抑或是业主对开发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那么业主在维护权益方面享有更多的选择:他们既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启动质量评估程序的申请,也可以向建筑业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在此基础上,业主还可以自主聘请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展开全面鉴定,并将所得鉴定结果视为日后进行民事赔偿所需的重要证据之一。
    若经过以上方式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业主便可以法律诉讼为武器,寻求仲裁机构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在法律框架内,根据相关法规及个人的实际情况,业主对于开发商可能引发的侵犯其合法权益之行为,均拥有法律赋予的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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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3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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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遇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当首先寻求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这是由于购房者即为使用者,对于开发商所提供的商品服务拥有直接的契约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的责任人,对于其产品的最终质量负有全面责任。一旦开发商对这类问题产生了纰漏并需要向消费者进行赔偿,那么他们便会依据合同本身的特定条款来追溯导致该问题的相关责任方,对其施加压力以进行赔偿。
    若经协商后,开发商仍未能给出有效解决方案或是消费者对回复不满,则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发起申请,请求该机构进行鉴定或者向建设部门提出投诉。此外,住户也可以自行联系并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住房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而其所得出的鉴定报告将成为拟议的民事赔偿程序中的重要佐证文件。
    当以上途径均失效且无法满足诉求时,消费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启动对开发商的诉讼程序。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我们都应尽力通过合法的手段追求自身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全文
    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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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有质量问题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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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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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能否换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购房以后,如若发现所购房屋出现了质量上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房屋主要结构方面的问题时,业主有权向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管单位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经过这一机构的核实与严格审查之后,一旦确定为房屋主要结构存在质量不达标之现象,身为购买者便可据此要求退货并得到相应的补偿;然而,若非涉及房屋主要结构而仅限于小修小补的质量问题,那么则可以要求房产开发商在保质期限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修复工作。对于开发商不能够在法律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及时履行其应尽的保养义务的行为,作为消费者的业主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此给自身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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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有质量问题找谁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在选购过程中察觉到商品存在质量疑问,首先要找到开发商展开沟通,此举基于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确立的契约关联性。对于商品房的生产及销售,开发商具备了核心作用,因此他们必须承担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最终责任。倘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为消费者提供妥善的赔偿方案,或者消费者对改善后的结果感到不尽如人意,那么此消费权益受侵害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机构提出申诉请求,要求协助处理此事并追究责任方的损失补偿。另一种维权方式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组织专家复核判定,或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反映问题。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有权直接选择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公司为其房产进行质检,他们所出具的专业鉴定报告将被作为房产损害索赔的有力依据。
在所有其他途径行不通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根据现行法律条款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仲裁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依法律程序直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充分尊重法律程序,理智地搜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法庭审理时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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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可以投诉应到建设局质检部门,补救的方法,建设局质检会按你的要求给你最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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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窗子质量问题找谁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发现涉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毋庸置疑,首要的步骤便是寻找该产品的开发商。这是由于购买者与开发商之间订立了明确的合作契约,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层面,开发商都必须为所出售的商品提供高品质保障,并因此负担起重大的责任。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者客户对于他们的处置措施感到不满,当事方可寻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协助判定责任归属,或者向相关的建设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对于业主而言,他们可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涉事房屋展开详尽检查,此类鉴定结果可被视为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最后,如若前述手段均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购买者有权按法律程序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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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发生的房屋质量问题,您应该首先寻求与开发商进行磋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品房生产及销售的主体,开发商对于房产的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开发商应对购房者予以赔偿。在此基础上,如因质量原因带来进一步的索赔问题,开发商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诉相应的责任方。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或是经过协商后您对开发商的处理结果仍然表示不满,您可选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其进行组织认定;或者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住户愿意,也能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前往进行房屋鉴定,所得出的鉴定报告可作为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之一。
若前述途径均已尝试过后仍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便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权益状况,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亦或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质量发生问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房产存在质量瑕疵,可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若在保修期尚未到期之际,开发者依法应承当起修理职责。倘若业主选择自行进行修复操作,则修复所需的相关成本亦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针对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定适宜的解决策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文规定,如果因房屋质量瑕疵导致对正常居住环境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提出对应赔偿金的主张。假如已交房的房产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处在保修期限之内,卖方应该负责进行立面修补;如果卖方坚持不履行修复职责或在合理时间中延迟修复,那么买方可以自己进行修复或者寻求专业人员进行修复。修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修复而引发的其他损失都将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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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赔偿?
1、 施工单位对建筑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在最低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2、商品房购房人也可以向房屋出卖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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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面积差是哪个部门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在交付房屋时对面积测量结果表示质疑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应由负责管理房地产事务的房管部门下属测绘公司依据规范标准进行准确的核查与测定。进一步而言,房屋面积的实际测量结果并形成的标示图表,通常是由上述测绘公司在完成实地调查与精准测量之后,给予正式权威性的发布及公布。
要理解如何精确计算出房屋的建筑面积,需要依据以下公式架构: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其中,1)代表的是建筑面积的定义,它是指通过建筑物的长、宽两个方向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楼层数量而得出的数值;
(2)则是使用面积的定义,即建筑物每一层平面中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用途的净面积之和;
(3)代表的是辅助面积的定义,即建筑物每一层平面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用的净面积之和,如住宅建筑中的楼梯间、走廊、卫生间、厨房等空间;
(4)则是结构面积的定义,即建筑物每一层平面中墙体、柱子等结构所占据的总面积之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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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找谁?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找开发商,首先发生问题的话,那么一定要找开发商进行协商来进行解决,当然的了,在此之前的话也是可以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的质量鉴定。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找谁,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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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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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质量问题找谁?
拆迁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房屋管理部门,具体来说,拆迁中的回迁房有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履行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维修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若是依旧不知道拆迁房屋质量问题找谁,可以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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