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举报商家非法占据公共停车位,您可寻求交警与城市管理部门的介入。交警及城市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包括对私自占有、划定及私自霸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位于市内主要道路中的停车设施皆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划实行,任何人士或机构都无权擅自占用或圈画这些停车区域。若发现此类侵权现象,您有权向交警部门以及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有效投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