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起草申诉书。首先须详细阐述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然后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即您提出上诉的具体目标及请求事项),最后,务必详述事件的详细经过。需注意,提交的申诉书应按被告方的数量提供副本。
二、携带着精心撰写的申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如还款欠条或合同等)的复印件前往当地法院的立案部门递交申请,申请立案处理。
三、法院受理案件后,将通过邮寄形式向被告发放申诉书、举证通知书以及为原告准备的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接收被告填写完毕的答辩状。请耐心在家等候法院通知。
四、当法院确认了开庭日期后,将会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均已签字的传票,凭借该传票上指定的日期参加法院举行的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