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缔结过程如下所示:首先,我们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严格审查确保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之后,方能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预售合同。其次,在预售合同正式生效后,请务必本人或者委派代表前往市或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若发现存在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手续不全,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反之,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手续完备的,交易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领取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最后,当发展商成功办理完毕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后,他们将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以便办理房地产权利的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若发展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应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