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决定解雇员工时,需依据实际状况对其薪资结算及赔偿款项进行合理安排。若企业属非法解雇行为,则被解雇员工有权选择请求继续执行就业协议或寻求赔偿款项作为弥补。赔偿金额通常为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将按照员工在本企业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给员工。对于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已服务一年;而对于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员工,企业应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