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欠款之利息实施追偿之前,首要步骤是确认双方之间有无对于利息方面的明示约定。若存在以书面或是口头方式所订立的明确条款,则应依据该内容进行利息的计算。反之,若无此类有效约定出现,则在借款期间内向债权人付款通常被视为无需支付利息;
然而,若出现债务延期情况,可以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并主张逾期利息。通常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便可启动追偿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务必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借据以及转账记录等等,以便能够充分证实借款事实及欠款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