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非法融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非法集资;另一个则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流程下,通过发行各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债券或权益证明向广大群众筹集资金,且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它所有可能的方式向出资方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或提供回报。
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它主要指的是任何未经央行许可的机构或个人,向公众广泛地吸收资金,并开具相应的凭证,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