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宣告协议离婚之后,若当事人发现对方存有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隐瞒、移转、处置或者损害的情况,甚至有虚构债务图谋侵吞另一方财产的不法之举,那么此类情况下对再行分割已离婚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的法律请求权期限为三年,其起算日期为当事人察觉上述事实的当日。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以后,如果任何一方出于尚存在尚未作出处理的夫妻共有财产这一理由,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经过严格审查确认此财产确实属于离婚过程中并未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司法机构应依据法律规定对此类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