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生无责保险索赔,通常不计入出险记录。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问题上,如果经过司法判决或裁定,最终判定您为无责任方,那么在此时选择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且提出理赔请求,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对您的保费率以及出险记录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这是因为,无责事故代表您并非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保险公司自然也不会以此作为依据,认为这会加大您作为个体面临的风险程度。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