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事故并非必然需要鉴定,不过,鉴定往往有助于明确责任与赔偿依据。在部分简单且事实明显的医疗事故里,凭借病历等相关证据便足以证实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损害后果,此时并非必须进行鉴定。但在多数情形下,鉴定能够更为专业、客观地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等方面予以评估。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