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或父亲有抚养条件且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以及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判决。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子女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父母双方都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条件,才会考虑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