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四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此类事故包含虽不十分严重却仍给患者带来一定不良影响的情形,例如致使患者局部组织受损进而引发功能障碍等状况。四级医疗事故的成因具有多样性,诸如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等流程中存在轻微过错或失误,亦或是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医疗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