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假冒商标罪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时长通常不超过37天。不过,这仅仅是最长时限,实际的拘留时长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来确定。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会在实施拘留后的3日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能够延长1至4日。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