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司若要举证员工造成损失,首先需具备明确的工作规则与流程,以此证实员工知悉并违背了这些规定,例如留存员工签署的载有相关规定的文件。
其次,要有确切表明损失存在的证据,诸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这些材料应能清晰呈现具体的损失金额及其产生原因。
此外,还需拥有表明员工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可能为工作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形式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