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酒后驾车并发生追尾事故后逃逸的赔偿事宜,其纷繁复杂之处颇多。
首先,饮酒驾驶本已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这无疑将使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更为重大。就赔偿方面而言,理当涵盖对受损车辆的修理所需费用、车辆价值的贬值损失以及由事故引发的误工损失等等方面。对于受害方,肇事者必须承担起所有赔偿责任。
然而若所涉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则保险公司可能会先期支付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金额,不过针对商业险部分,由于醉酒驾车和逃逸行为均属保险公司的免责范畴,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