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触犯了污染环境罪行,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各方面要素进行量刑。若确有充足证据表明当事人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完全无知且并无犯罪之故意,则很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构成污染环境罪名后,情节较为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对环境造成极其严重损害的罪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