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有权进行诉讼活动。在相关工伤事故赔偿事件发生之后,倘若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数额存有疑问,他们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此外,当工伤赔偿事件涉及到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争议时,受伤员工及其家属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而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者,同样拥有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