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驶顺风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无驾照或者酒精过量的驾驶人员;或是在被保险车辆遭窃或者抢劫期间内发生的事故;亦或者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