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满十四周岁之人从事贩卖毒品活动时,必须承担起应有的刑事责任。贩卖毒品乃是一种极度严重之违法行径,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对于刑事责任年龄予以明确界定,主要基于未成年人心智发展水平、对自身行为的认识与掌控能力以及其他必要因素等进行综合性评估。当年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在已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分辨是非的素养之上,从事贩卖毒品这种极端恶劣的犯罪行为时,自然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