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售楼处拒绝退还定金,购房者应首先尝试与其进行友好沟通和协商解决方案,或者寻求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调解以达成共识。对于已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的情况,购房者还可以依法选择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来维护自身权益。如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亦有权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给付定金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无权主张对方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而在收受定金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时,则需按双倍金额返还定金给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