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责任明确且已达各方共识的赔偿金额范围内,交通保险公司有义务依据既定条款及赔偿标准,及时、公正地做出相应理赔决策。
然而,如保险公司借助种种看似合理的借口回绝对相关事故进行赔偿,那么对于这些抗辩理由,就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核实,以确保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行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如果经查证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明显缺失关键证据,那么作为受害方的被保险人便有权依法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权益,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由于拖延赔偿而导致的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核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