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买以及使用各类商品或享用各类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遭受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因此他们依法拥有获取全额赔偿的权益。除此之外,如果是由于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而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的人身伤害事件发生,那么该商家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护工费、交通费等预防及康复所需的合规费用,同时还需支付因为误工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