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侦办过程中发现无必要再追究涉罪者刑事责任,应当依法撤销此案。这就意味着,假如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认定涉罪者不构成犯罪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则可依法撤除诉讼程序。
如若涉罪者已经遭逮捕,应及时予以释放,并向原审批逮捕的检察机关进行通报。据此可知,在刑事拘留后撤回诉讼指控是合法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