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司法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手段。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者,可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服务:
1.根据现行法律,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缓期执行等较轻刑罚;
2.蓄意犯下重罪但预期应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以及由取保措施不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的情形;
3.包含某些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以及处于孕育及哺乳期阶段的女性犯罪者等特殊人群,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能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全;
4.案件的调查阶段已接近完结,但由于有其他原因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