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时,您通常应当准备以下关键性的材料:
1.正式的起诉书,其中须详细阐明您在婚姻诉讼中所主张的离婚请求以及您所认为存在的事实和理由。
2.包括您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在内的一切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3.证明您夫妇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诸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通奸行为的实证等等。
4.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您还需提供关于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5.若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务,请务必提交相关财产的证据,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