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之交付期限如约履行义务,且购房者已于合同终止日前进行有效催告,那么当业主持有证据表明房地产开发商于此之后的第三个月依然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之际,其便有权行使退房权利。除此之外,在此期间内,房地产开发商还需依据合同约定向业主退还其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