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应否退还以及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现提供如下几种途径供参考:1.当事人可尝试通过与出卖方进行友好沟通协商以期达成退款共识;2.当事人也可主动寻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出面协助调解,共同寻找妥善解决方案;3.倘若以上两种方法均未能有效化解纠纷,当事人还可选择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维权;4.若以上所有措施皆告失败,当事人仍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全额返还所支付的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