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于超市遭受伤害,赔偿事宜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首要之事乃确定超市是否存在过失,诸如地面湿滑却未设置警示标识、货架摆放不稳固等情形。倘若超市存在过失,您便有权索要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若受伤致使残疾,残疾赔偿金亦可能包含其中。若超市并无过失,但能够证明其已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可能依据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