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黄犯罪的判定一般取决于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例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均有构成涉黄犯罪的可能。就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而言,需考虑淫秽物品的数量、传播范围、获利数额等因素;对于与卖淫相关的犯罪,则会考虑组织规模、强迫手段、引诱方式等情况。总体而言,涉黄犯罪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