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保全裁定一般由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负责执行。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当事人的申请,针对是否解除保全展开审查并作出裁定。在保全措施存在失误、申请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情形下,法院有可能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